重磅發(fā)布!反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條例正式公布施行
2026 年 4 月 13 日,國務院總理李強簽署第 835 號國務院令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條例》 正式公布并施行。這部共 20 條的重磅法規(guī),作為我國涉外法治體系的關鍵支柱,全面構建起識別、阻斷、反制、救濟全鏈條制度,為應對外國 “長臂管轄”、維護國家主權與企業(yè)合法權益提供堅實法律保障。
一、立法背景:直擊 “長臂管轄” 亂象,填補法治空白
近年來,部分國家頻繁違反國際法,濫用單邊制裁、出口管制等不當域外管轄措施,肆意干涉中國內政、打壓中國企業(yè)、切斷供應鏈合作,嚴重危害我國主權、安全與發(fā)展利益。此前我國缺乏專項阻斷法規(guī),企業(yè)常陷入 “遵守境外禁令違約、執(zhí)行境內合同違法” 的兩難困境。
《條例》依托《國家安全法》《反外國制裁法》等上位法制定,將反制 “長臂管轄” 納入制度化、法治化軌道,標志著我國涉外法治從被動應對轉向主動防御、精準反制的新階段。
二、核心制度:四大機制構建全流程防護體系
1. 明確適用邊界與跨部門協同
- 適用情形:外國違反國際法實施不當域外管轄,危害我國利益、損害公民與組織權益。
- 工作機制:國務院統籌協調,發(fā)改、商務、司法、海關等多部門分工協作,形成監(jiān)管合力。
2. 不當措施 “識別 + 阻斷”:筑牢境內執(zhí)行防火墻
- 識別制度:主管部門對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措施開展認定并公告,明確禁止執(zhí)行范圍。
- 禁執(zhí)令制度:對執(zhí)行或協助執(zhí)行外國不當措施的組織、個人,可發(fā)布禁執(zhí)令強制禁止,違者追責。
- 核心禁令: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執(zhí)行、協助執(zhí)行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措施,從源頭切斷境外非法指令在華傳導。
3. 多層級反制:形成有力威懾
- 國家反制:采取外交、貿易、投資、出入境等限制措施,對等反制實施不當管轄的國家。
- 惡意實體清單:將推動、參與實施不當管轄的外國組織、個人列入清單,實施精準反制。
- 豁免機制:特殊情形下可申請豁免,平衡安全與企業(yè)經營需求。
4. 司法救濟與服務保障
- 維權渠道:企業(yè)因外國不當措施受損,可依法起訴要求停止侵害、賠償損失。
- 服務支持:政府部門為企業(yè)提供應對指導、風險預警與法律援助,降低合規(guī)成本。
三、對企業(yè)的核心影響與合規(guī)要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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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規(guī)義務升級跨境經營需主動篩查境外指令,嚴禁執(zhí)行被認定的不當域外管轄措施,建立內部審批與報告機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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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與合作風控跨境合同增設反長臂管轄條款,明確適用中國法律、約定中國法院 / 仲裁管轄,預留風險應對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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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應鏈與交易安全排查上下游是否受境外制裁影響,推進供應多元化;涉及敏感領域交易,提前開展雙法域合規(guī)評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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維權與救濟路徑遭遇不當管轄時,及時申請禁執(zhí)令、提起訴訟索賠,主動對接主管部門獲取支持。
四、深遠意義:護航開放發(fā)展,維護公平秩序
《條例》并非 “閉關鎖國”,而是安全與開放并重的制度保障。它既阻斷非法 “長臂” 干擾,為企業(yè)跨境經營撐起 “保護傘”,也向國際社會傳遞中國堅定維護國際法、反對霸權主義的決心,推動構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體系。
對中國企業(yè)而言,這既是合規(guī)新要求,更是維權新武器—— 唯有主動適配新規(guī)、完善合規(guī)體系,才能在復雜國際環(huán)境中行穩(wěn)致遠。



